黑龙江地区如果想申请开发互联网医院的资质和牌照可以参考《黑龙江省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牌照办理流程指南》,这个文件适用于黑龙江全省范围的任何城市,包含哈尔滨市、牡丹江、齐齐哈尔、大庆、伊春、鸡西、佳木斯、鹤岗、双鸭山、绥化、七台河、黑河市、大兴安岭等,只要申请通过了,都可以搭建互联网医院系统,或者也可以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设立互联网医院,不过申请流程、相关费用可以参考其他关于申请办理互联网医院牌照的政策文件。
根据《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五条 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,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,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。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,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。第六条 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,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,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,实现实时监管。第十条 已经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,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,应当向其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发证机关提出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。
黑龙江省地区申请互联网医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一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申请书,提出申请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原因和理由;
二、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的情况如何;
三、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,应当提交相关的合作协议。
所需材料清单明细
1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
2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(执业证)
3、医疗机构设置公示书
4、与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对接情况说明
5、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
6、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
7、医疗机构规章制度
8、互联网医院委托协议书(合同书)
9、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
10、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
11、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请表
12、专业设备设施清单
13、设置申请书